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论述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全同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2、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3、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的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只要我们切实尊重和有效实施宪法,人民当家作主就有了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能顺利发展。
4、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关键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5、以宪法为最高法律规范,继续完善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把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实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制度化、法制化。
6、新形势下,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职责,必须依据党章从严治党,依据宪法治国理政。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领导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
7、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