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依法治国新思想
全面依法治国新思想非常丰富,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始终坚持和不断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习近平总书记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凝练为“三个核心要义”、“五项基本原则”,即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即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主体,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实际出发。这些要义和原则规定确保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制度属性和前进方向。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同时,还要不断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拓展法治道路,开辟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局面。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习近平总书记将“三统一”概括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治文明的基本经验和本质特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统一”的论述是对马克思主义国家与法的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发展,是对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理论体系的独创性贡献,续写了马克思主义国家与法的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新篇章。
坚定不移地厉行法治、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综观世界近现代史,凡是顺利实现现代化的国家,没有一个不是较好解决了法治和人治问题的。”“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什么时候重视法治、法治昌明,什么时候就国泰民安;什么时候忽视法治、法治松弛,什么时候就国乱民怨。”也就是说,法治具有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依法治国的辩证关系,例如:民主与专政,法治与政治,法治与改革,活力与秩序,维稳与维权,法律与权力,法律与道德,法律与政策,国法与党规,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立足国情与借鉴外国,传承法治文明与推进古代法制文明创新,等等。